深圳随迁入户申请条件及材料清单
栏目:家属随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12 来源:网络
(深圳随迁入户申请条件及材料清单)
条件:
1.申请人身边无子女(如申请人有多子女,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材料清单:
1.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4.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与前配偶一并或单独提出申请,均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申请人再婚,现配偶一并申请投靠继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场签署同意赡养继父母的书面声明或公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及原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挂靠成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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