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12-06 来源:网络
(深户租房一年以下可申请学位但不能积分)
近日,南山教育局发布2017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据悉,今年招生政策基本维持原来的就读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居住证功能。预测全区较去年共增加5000多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含港澳籍),其中港澳籍学生增加2000多名。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对今年小一、初一招生的相关要求,南山区的招生政策,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取消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二是取消原“1+5”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三是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而南山区在执行全市统一政策的同时,在积分办法上做了一些更具人性化和可操作性的优化和微调。
深户租房一年以下可申请学位但不能积分
根据新的学位申请指南,持居住证申请学位,要求是“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对社保积分的要求是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计算等。
政策还强化了积分入学的分值内容,往年是父母中有一方能提供居住证即可申请学位并积分,而今年单方提供居住证的,只能参与申请学位但不能积分。针对长期租房户,去年的政策是租房一年以下也可参与积分,今年则变为深户租房一年以下可申请学位但不能积分,非深户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合同,则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积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从2018年起,南山区严格执行租房居住满一年方可申请学位。
申请学位住房入伙要满一年
在购买房产方面,去年的积分入学政策是分一手房、二手房来执行,今年则取消了一手房和二手房的区别,统一以购买年限来作为积分标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7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学位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对于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住房,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已办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无效。
港澳生与非深户生享同等权利
据南山区教育局预测,今年全区较去年共增加5000多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含港澳籍),其中港澳籍学生增加2000多名,目前,初一学位整体可以满足需求,但小一学位压力较大。
据了解,为了满足区内对于学位的需求,今年9月,包括九年一贯制共54个班的留仙学校、九年一贯制共72个班的深圳湾学校以及36个班的香山里小学将正式投入使用,另外,迁建的荔香小学也将在今年9月开学,4所学校将为南山新增学位7000个,其中小一学位1260个、初一学位1350个。此外,育才教育集团太子湾学校、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园丁学校、南山实验教育集团荔湾小学也都将加快建设步伐,争取能在今年9月开学。
对于港澳学生学位申请的问题,南山教育局表示,港澳学生与非深户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既不会特别优待也不会区别对待,但对于已经在港澳就读的学生,不能参与小一学位的申请。
温馨提示
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日程
●4月24日上午9时—5月3日下午14时,可与网上申请学位。
●5月6日-7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4:30—16:30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10日下午14:30—17:00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6月28日下午15时后公布录取名单,家长登录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7月1日—2日,新生到小学注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
南山区初一学位申请日程
●5月2日上午9时—5月11日下午14时,网上申请学位。
●5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4:30—16:30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17日下午14:30—17:00,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7月6日下午15时后公布录取名单,家长登录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7月8日—9日新生到学校注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
(原文刊载:奥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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