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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12-07 来源:网络
(深圳积分入户申请今启动!10000个名额等你申请……)
2019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申请工作将于6月24日正式启动申请,计划指标为名,有需要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深圳公安”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申请条件需满足三方面无须学历要求
今年是《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试行的第三个年头,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依法制定,其目的是为了长期在深圳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口开辟了一条新的入户渠道。该办法适用对象则为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口,无需学历要求。
2019年申请的基本条件与前两年一致,包括三个方面:
1是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2
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3
是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基本条件才能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且2019年9月30日当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网上统一申请个名额
我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
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或关注“深圳公安”(szga-110),进入“民生”—“户政”—“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请根据系统提示,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实名认证),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19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19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5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19年12月7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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