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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12-13 来源:网络
(积分入户被拒盲人起诉深圳政府部门 律师称相关条例涉嫌歧视)
据视障人肖光庭向本报报料,他因申请积分入户深圳被拒绝,于29日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及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市卫计委”)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积分入户指定体检医院对其做出的体检不合格结论,责令医院做出体检合格结论,并对《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已经收下了案件材料,尚未做出立案决定。
南方日报报道过《盲人积分入户遇阻,人社局将完善相关体检标准》,人社局曾回应积分入户属于人才引进范畴,其“择优录取”的门槛确实要比公安部门“随迁入户”要高。对于《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中的“特殊工程”,人社局日前回复称,人才引进体检工作由各体检医院按照体检医学标准及岗位要求进行判断并做出体检结论,人社局直接采纳体检结论。
多次申请积分入户被拒
肖光庭是一级视障人,1998年来深圳从事盲人按摩。2012年,肖光庭拿到了按摩技师证,自估积分超过100分。为了让小孩能去公立学校上学,他于9月底通过人才市场提出积分入户申请。肖光庭说,当时人才市场答复不能办理,因为他是视障人,体检不合格,让他去找深圳市人社局反映情况。
2012年申请失败后,肖光庭及同为视障人的朋友刘天华开始向人大代表、媒体反映情况。市人社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才引进需要一定的标准,身体健康是必要条件,对视障人入户问题正在研究。
2015年11月,考虑到小孩就要上高中,肖光庭再次申请积分入户。但在罗湖区人民医院体检后,院方告诉他体检不合格,不会将其体检结果上传至积分入户系统。11月27日,肖光庭向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入户,再次因体检不合格被拒。
何为体检标准的“特殊工程”
申请被拒绝后,肖光庭咨询了律师,律师称《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特殊工程有要求的,不合格。色盲,合格”,如果肖光庭的职业不属于特殊工程,体检应该是合格。
为了解特殊工程包含哪些工种,肖光庭于11月初向深圳市人社局及卫计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特殊工程包含哪些工种,按摩职业是否属于特殊工程。12月8日,深圳市卫计委回复不属于该部门公开的消息,应当向深圳市人社局申请。
12月15日,深圳市人社局回复称,人才引进体检工作由各体检医院按照体检医学标准及岗位要求进行判断并做出体检结论,人社局直接采纳体检结论,具体执行情况不应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因此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各种努力无效寻求司法救济
2012年9月至2015年12月,肖光庭尝试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人大代表及媒体求助,却没有任何效果,只能寻求最后的司法救济途径。
肖光庭认为,《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由深圳市人社局及卫计委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制定并联合发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的体检行为是受深圳市人社局及卫计委的委托,应由以上两个部门承担责任。
2015年12月29日,肖光庭将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卫计委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对其做出的体检不合格结论,责令医院做出体检合格结论,并对《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收下了他的材料,没有做出立案决定。
肖光庭说,来深圳这么多年,习惯了深圳的无障碍设施及包容、开放、活力的环境,从情感上已经把深圳当成自己的家,希望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留在这里。
律师解读
积分入户体检标准涉嫌歧视应修改
肖光庭代理律师李国光表示:《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第六条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据了解,《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未明确“特殊工程”包含哪些工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区分视障人从事的职业是否属于特殊工程而一概认定为体检不合格。此外,《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本体检标准未列明的其他严重疾病或肢体伤残,明显影响日常生活及工作的,不合格”,该体检标准涉嫌歧视残障人。
李国光律师认为,“‘残障’与‘不健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残障并不是病态,不是健康的反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精神,残疾说明身体功能有所下降、社会交往部分受限,但不属于不健康”,残障人其他人一样通过社保、税收等形式为城市做贡献,在申请积分入户时不应受到不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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