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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29 来源:网络
(@深圳人 积分入户今起可申请!三个条件需满足)
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工作
6月29日正式启动
计划指标为名
需要申请的深圳市民即日起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深圳公安”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三个条件需满足婚姻登记有限期
深圳市积分入户渠道,是为长期在深圳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口开辟的一条独立入户渠道,在深圳市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即可申请,无需学历要求。
2020年申请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年龄条件。
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
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登记备案)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三是守法条件。
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基本条件才能申请。
特别注意
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
2.且2020年9月30日当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互联网先提交申请年底统一公示名单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
提交申请途径:
1.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入“个人业务”—“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2.关注“深圳公安”,进入“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请根据系统提示,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实名认证),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9月30日24时截止10月1日起审核
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最终公示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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