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1-16 来源:网络
(官宣!深圳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原标题:官宣!深圳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部署,现将我市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业务(一)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等三项业务,下同)停止申报。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在我局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且业务状态为“待受理”,以及处于受理后审核审批环节的申报记录,按原规定办理。已提交的申请如由申报单位自行或申请撤回的,2021年9月1日零时后我局不再受理。(二)经审核退回申报单位补充材料的申报记录,申请单位应当自系统退回次日起60日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并在申报系统继续提交申请,我局按原规定予以办理。逾期未在申报系统提交补充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
二、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二)我局将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我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请各申请人、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延伸阅读2014年,深圳根据《人才安居办法》出台《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条件的发放补贴,金额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的租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2016年,这一补贴方法被“替代”。根据当年3月深圳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发放。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