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11 来源:网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葵福嘉园公租房选房通告了)
好消息好消息!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了葵福嘉园公租房选房通告啦!
NO.01
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户。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选房排位1~499位的499户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500~998位的499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在999位及以后的9412户为递补认租家庭。
NO.02
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选房时间
(一)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含周末),房源选完即止。
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下图:
(二)递补认租家庭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排名999~位的递补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上图。
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选房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与清霞路交汇处,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边)。选房现场仅有少量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
选房方式: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房源选完即止。
每个选房家庭仅限1人到场参加选房。请参加选房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进入选房现场的所有选房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须为绿码,体温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六)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九)如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本次选房活动及入住办理需改期的,将另行通告。
NO.04
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租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租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租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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