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4-25 来源:网络
(强烈建议夫妻一方深户即可申请安居房)
关于单身人士申请安居房轮候期间纠结是否结婚的问题,大致搜索了一下,果然不是个例,而是一个庞大的“集团军”,有些帖子写得非常生动,有无奈的、有愤怒的、有理性据理力争的……评论看客有热心解答提建议的,有麻木恶搞吐槽的……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政府部门不会有意设置违背人伦常理的制度,但多种正常制度交错在一起,却不经意地触及到了“人性道德”层面的边缘,当然,制度是可以逐步完善的,每年各地人大代表提出那么多合理化建议都在逐步修正完善,比如商品房的限购存在制度漏洞造成很多夫妻假离婚,严重偏离了限购的本质和初衷,而安居房的申请条件和单身人士申请安居房的年龄限制综合起来同样造成了类似的制度漏洞,逼迫我们无奈选择“假离婚”之类的荒唐事!
先来看下官方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单身人士年满35周岁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为啥夫妻一定要都是深户才能申请呢?申请下来了再随迁不行吗?)
随着人们社会生活日趋物质化,加上我国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大龄单身男女数量逐年倍增,房子成为多数婚姻的前提,35岁单身本就已经是一个极度尴尬的年龄,这个高龄单身群体迫于各方压力多半会降低标准找个对象搭伙过日子,而高龄产妇又增加了生育风险,恋爱过程不会持续太久即闪婚,这样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深户,一方非深户,恋爱多年,没有房子不愿意结婚生子,为了长远发展申请安居房,熬到深户方35周岁开始申请轮候,轮候时长未知,好不容易排到了,可能还会出现地址太偏等情况,等到最后房子确定下来,爱情长跑已被无端继续增加两三年甚至更长;
2、夫妻一方非深户,婚后未达到随迁年限条件,深户方已满35周岁,采取先办理假离婚,深户方开始申请轮候,房子申请下来再复婚或者期间婚变……
3、深户单身大龄青年熬到满35周岁开始申请轮候,女友&未婚妻非深户,大着肚子,艰难抉择:残忍打掉孩子?未婚生子?闪婚后再等三年随迁重新轮候?且随迁可能因其他条件被拖得更长……4、35周岁以后开始轮候,为了不影响轮候资格,找对象的条件只针对深户异性,已经有了非深户的恋爱对象也选择忍痛分手……
如果政府制订的购房政策有可能硬生生间接地影响到民众的婚姻,显然是不合理的,就跟“为了买商品房而离婚”是一样的性质,现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夫妻一方深户即可申请安居房;(上策,因为迟早可以随迁,只不过晚几年。)
2、降低单身人士申请年龄限制,男28岁、女25岁(上海)或30岁(北京);
3、禁止单身人士申请(下下策,估计要被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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