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20 来源:网络
(深户有两套房可卖一套再买一套 符合限购政策)
已有两套房的深户可卖一套再买一套
秦先生有两套商品房,一套一房一厅,一套两房,现在接父母一起住加上小孩,需要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但鉴于深圳的限购令,不能买第三套住房,于是咨询中原地产的置业顾问看有没有办法解决该问题。
置业专家解答说,如果是深户,名下有两套房,卖掉一套再买一套,是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可办理过户。根据深圳的限购政策规定,家庭成员全部或部分为深户的,都可以买两套房。对后者来说,房产登记在深户或非深户成员名下都可以。但如果是单身深户,就只能买一套房。
提前还房贷须付违约金
张小姐前五年贷款45万元,买了个小户型,还款期限为20年。但此后银行数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2012年五年期以上的房贷利率已升至7.05%,所应支付的利息也是“水涨船高”。
为此,她便萌生了一次性还完剩余贷款的想法。今年2月底,她前往银行咨询提前还贷的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表示“依据贷款合同规定,贷款人提前还贷必须支付补偿金”。
根据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张小姐作为贷款人提前还贷,须支付剩余贷款6个月的实际执行利率,即1.5万元左右的违约补偿金。
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律师,律师称,双方在贷款合同中已约定还款期限为20年,贷款人现在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就应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补偿金。“因此银行就贷款人提前还贷收取违约补偿金,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问题”。
购房警惕收费陷阱
谨记7类必交费用
购房者在买房时,常常会遇到开发商以认购、排号、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购款等费用。到底哪些费用才是购房者该交的?根据相关规定,市民购房,除了依合同交纳购房款,及在合同中委托出售人代收代交的相关房屋权证登记费用外,其余在合同约定外向购房者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为“巧立名目”的费用,购房者可拒付。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专项维修资金: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按房款总价的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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