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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20 来源:网络
(深圳10区学位申请社保加分算法汇总(深户+非深户))
一、福田区
深户及非深户:按社保时间加分: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1个月加0.1分。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二、罗湖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
额外加分:
1.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
2.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1分。
3.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1分。
三、龙岗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按申请人父母(监护人)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同时缴交)的月份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社保计算时间截至当年4月1日。
注意事项:
①如果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四、龙华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按照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同时缴交)的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份来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五、南山区
深户:
社保加分:深户加10分。
社保时长加分:学位申请人是深户,加分项按11.5分计算。
非深户:
社保加分:
①非深户父母双社保,缴纳满1年(单亲按双社保计)加10分。
②非深户父母单方社保,缴纳满1年加5分。
社保时长加分:
①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从社保连续缴纳满1年开始,累计计算。每满1月加0.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②申请初一的,父母双方社保均满72个月,且孩子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申请小一的,父母双方社保均满72个月。加1.5分。
六、宝安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社保时间加分:加分以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加分。加分不封顶。
额外加分:
①申请小一: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
②申请初一:父母(监护人)其中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险+医疗险)须满1年。截至至入学当年的3月31日,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七、光明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0.1分/月。截止到入学当年3月,补缴的不算积分。
八、大鹏新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①按学生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②其中父母(监护人)的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注意事项:
若申请学生的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截至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九、盐田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父母均为非深户,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注意事项:父母社保购买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十、坪山区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在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且学位申请时须为在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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