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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2-04 来源:网络
(深圳: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记者李舒瑜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提出我们这座城市未雨绸缪“有备而老”的一系列新举措。
深圳是一座平均年龄仅30多岁的年轻城市,截至2018年底本市户籍老人32万多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7%。加上常住老年人口,超过100万人。
我市老年人口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早期来深建设者几乎将同时步入老年人行列,我市面临“断崖式”养老压力;二是户籍与非户籍老年人口严重倒挂,随迁老年人大幅增加,候鸟式养老特点突出。我市老年人口增长正式进入快车道,预计到202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增加至70万以上,常住老人超过130万,将达到或者接近老龄化社会标准。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就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作出决定,为我市养老作出方向性、长远性、原则性的制度安排,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结合深圳的特点,《决定》提出了都市养老服务模式。《决定》要求多元化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切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性收费减免政策。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深港澳养老服务合作发展。
在养老服务网络方面,《决定》要求每个区(新区)至少建设一家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区级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应当通过租赁、回购、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服务设施。
探索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
据统计,我市户籍老人中,有60至79岁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居家老人8500多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近4万人。如何解决失能、高龄老人的护理问题成为迫切需要。
《决定》提出,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可持续运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也意味着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我市将探索实施长期护理险这一全新的社会保险,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
如今最早的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年迈,子女面临的看护压力也与日俱增。《决定》提出探索独生子女护理假,减轻家庭照护压力。
对于大部分老人来说,养老不离家是最佳选择。为此,《决定》提出,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上门服务、助餐配餐、医疗护理等养老服务。扶持和发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制度,鼓励和支持互助养老。
推进乐活养老服务
深圳常住老人中,60岁至69岁的占七成,老人结构相对年轻。针对这个特点,《决定》在关注高龄、失智老人的同时,也关注“低龄”、活力老人,提出了乐活养老服务理念。要求加强老年教育、旅居养老、老年文化、老年休闲娱乐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方便老人就近学习。鼓励老人从事传播文化和科技知识、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发挥余热,为家庭和社会做贡献。
深圳作为创新型国际化城市,涌现出一大批科技企业。《决定》结合我市高科技产业发展优势,要求建设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养老事务一站式办理、养老资源一体统筹。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研发、制造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管理设备、健康养老应用软件,提高老年人照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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