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4-15 来源:网络
(户口迁移政策)
老年投靠
一、申请条件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有子女在杭且外地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城镇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以申请投靠户口在杭城镇地区成年子女;
(二)原籍为杭州市区的(不包括学生集体户),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本人或子女在城镇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在杭城镇地区成年子女;
(三)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二、申请材料目录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迁移人户口簿,原件1份;
3、拟迁入户居民户口本,原件1份;
4、老年夫妇的结婚证,原件1份;(迁父母双方需提供)
5、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6、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出具,需明确所有子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①、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生育几个子女;②、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明确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③、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原件1份;
7、在杭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且满足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80周岁以下且原籍非杭州的老年投靠内部核查,无需群众提供);
8、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9、原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原籍为杭州的需提供)
三、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就近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未成年子女投靠
一、申请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集体户除外)。
二、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父母双方共同申请)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
4、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原件1份;(父母协商一致需提供)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血亲关系未成年子女投靠需提供)
6、收养证;(收养子女投靠需提供)
7、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商不一致,协议离婚的未成年子女投靠需提供)
8、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商不一致,判决离婚的未成年子女投靠需提供)
9、落户地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落自有住房需提供)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1份;(落户公共租赁房需提供)
(3)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1份;(落户直管公房需提供);
(4)军产房证明,原件1份;(落户军产房需提供)
三、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就近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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