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09 来源:网络
(落户不用愁,新的政策又来了)
在外地工作的朋友度有一个感同身受的体会,作为外地人在工作地很难享受到与本地人的同样公共服务,无论是购房购车、子女教育还有社区服务,外地户籍都会被区别对待,通常都会严加限制。
显然,户籍成为了获取当地全部公共服务而绕不过去的门槛。然而,许多外来人员在工作地生活了十多年甚至更长,有的还购买了住房,依旧无法落户。
有这样烦恼的朋友们注意,好消息来了!
将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根据3月3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从上述意见看,在长三角、珠三角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将容易获得当地户籍。按照意见要求,只要在长三角或珠三角城市群工作生活的人们,将计算在该城市群内的生活时间,只要达到要求,就可以选择城市群内的除了个别超大城市(如上海、广州、深圳等)落户。
例如,一个外地人在上海生活了一年,在昆山生活了两年,在苏州生活两年年,如果苏州的政策是在当地居住五年可以落户,因为三个城市都属于长三角城市圈,那他将可以使用在上海和昆山的生活经历累计计算居住年限从而获得苏州户籍。可是由于工作需要他去了扬州并且打算长期居住,这是就可以根据他在城市群内的居住时间累计计算完成扬州的户籍登记。
这对在这些地区工作或者希望在此工作的人们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为何采取居住时间登记落户
我国实行较为严格的户籍限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如果没有介绍信,在外地短期停留都很难。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大量人口流动到经济发达地区,但是受到胡限制,无法后的与本地人相同的公共服务。
一张居住证难以安身
近年来国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也在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如向外来人员发放居住证。用居住证替代户口的大部分功能,可是居住证的发放并不设门槛,只要找到社区就可以办理。如果以此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凭证,地方政府将面临巨额的资源投入压力。因此,在具体的政策落实上又附加了如社保年限等要求。而某些公共资源是地方根本不愿意与外地人分享的,如升学的名额,所以也可以看到各地在高考、中考报名时对外地户籍考生都采取较为苛刻的报名条件。
开放落户要遍及各阶层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从各地的实施方案来看,大学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学位证就可以落户,有的地方还给予租房补贴等吸引外地毕业生。而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外来人员要求比较高,通常都要求在本地连续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才可以落户。这对外来的农民工群体又提高了门槛,导致很多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工朋友仍然被拒之门外。
因此,以居住时间作为落户标准即可覆盖更广大的外来群体。让更多的人享受改革的红利。
城市群内互认用意深远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见》中明确咋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内率先探索居住时间城市互认,就以我们上面举的例子来看,以后人们就可以在城市群内自由流动,最终选择自己的落户地,而不用考虑社保、公积金等问题了。这样,人员将在城市群内自由流动而不受政策的约束了。
这也充分凸显未来城市群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划,实现城市群内的协调发展。
为什么是长三角、珠三角
目前我国明确提出规划的有七个城市群,而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先行探索选择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其原因主要在于这两个地区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主引擎”,其发展水平较高,而且区域内城市间的差距较小,同时也是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流入的地区。在此开展户籍改革试点,为其他城市群做出样板,势必今后将推向全国。
在《意见》实施后,相信很多在这两地打拼的朋友们能够顺利地在当地落户啦!
关于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城市群建设还有很多值得讨论地方,小编将在下一篇文章中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够得到各位的点赞+关注支持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也欢迎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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