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13 来源:网络
(落户新政不会影响人才申办上海户籍 待遇不改)
昨日晨报报道了上海明年起将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引起读者广泛关注。
根据新政,明年1月1日起,经上海市人保局、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将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而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
对上述新政,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副主任阎昭昨日接受了新闻晨报记者专访,详细解读了新政出台的背景、原因及相关执行细则。
阎昭还表示,新政策的出台,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服务事项。
新政有利居住地管理
新闻晨报:能否介绍一下此次落户调整的出发点和背景?
阎昭:上海市人才类“集体户”(包括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中心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集体户)作为一项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设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经有20年。
上世纪90年代,由于上海需要引进全国各地乃至海外人才发展建设,为解决引进人才落户问题,上海设置了人才类“集体户”。当时作为一项服务保障措施,主要针对的是没有配偶、没有亲属、没有住房的引进人才。但随着时间推移,挂靠在人才类“集体户”的人数不断增加,而且落户人员大多是人户分离,一旦遇到婚嫁、出入境、购房等需求,都需要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多有不便。
2010年起,上海推出了“公共户”的便民服务措施,为确无落户条件的人员提供落户便利。而将人才类“集体户”人员迁入“社区公共户”,是公安机关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措施,有利于实施居住地管理,方便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服务事项。
迁入“公共户”不改待遇
新闻晨报:原来的人才类“集体户”迁入“社区公共户”后,所享受的福利是不是会有变化?以后子女的读书、医疗等是否也会受到影响?
阎昭:需要强调的是,市民将户籍迁入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其享受的福利待遇和原来没有任何差别。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会有所改善。
举个例子,以长宁区新华路街道为例,辖区内人才类“集体户”落户人员相对比较集中。在辖区医疗、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人才类“集体户”落户人员的就医、子女就学等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事实上,人才类“集体户”空挂人员的实际居住地绝大多数并不在长宁区,如果能够分散到实际居住地,他们享受到的医疗、教育资源显然会更加宽适。
所以说,新政策的出台,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服务事项。另外,现有落户人才类“集体户”的人员明年6月底前要初步完成迁出工作。
“公共户”可随实际迁移
新闻晨报:我们知道,“社区公共户”落户一般要凭备案的租赁合同、单位证明、亲友家所属居委会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社区公共户”手续。那么,“社区公共户”的落户人员如果实际居住地又发生了变化,是否可以再次变更“社区公共户”?
阎昭:“社区公共户”人员的户口可以随实际居住地迁移,并非不可变动。比如,你现在居住在杨浦,将户籍从“集体户”迁入了杨浦的“社区公共户”。三年后,因为工作变动,租房到了浦东,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浦东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新的“社区公共户”。
逾期未迁将受限是误读
新闻晨报:根据通知,明年6月30日后,对于户口仍滞留在人才类“集体户”的人员,将被列为“控制户口”,对其户口、出入境管理等事项停止办理。那么是否意味着逾期未迁将会对出入境造成影响?
阎昭:“控制户口”就是对长期失去联系、下落不明、出国境未归等人员,对其户口、出入境管理等事项停止办理。相关人员回来后,可以先将户口从人才类“集体户”迁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然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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