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10 来源:网络
(户籍制度放开是必然趋势,但北京、上海等暂不宜完全放开)
我国现在的户籍制度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烙印,而在人口大量流动时代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严重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土地市场化改革密切相关的户籍制度改革也在加快推进。近日,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在“浦山讲坛”上表示,我国的户籍制度在逐步放宽,当前大城市落户条件已全面放开。全面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意味着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不再受到户籍门槛的严格约束,也不再受到社保、医保等属地化福利的掣肘,这无疑将会加剧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
黄奇帆说,这两年,中国经济基本面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性日益严峻,高新产业以及支撑这些产业的人才储备显得至关重要。二是人口生育形势、劳动力人口形势、老龄化形势均遭遇前所未有的拐点之变。在这种背景下,谁能拥有更多高素质人才,谁能吸引更多年轻劳动力,谁就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这正是各地抢人大战爆发的背景所在,也是深圳、武汉、沈阳等地出台人才落户政策的原因所在。户籍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城市吸引力提升也是必然。随着人口城镇化率不断的提高,三四线城市现有的公共服务资源会受到一定的冲击,不仅是数量也包括质量。
黄奇帆认为,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时候,要把握好几个方面。
第一,应注意把握户籍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
一是明确对象。应该是以在城镇稳定就业并有固定场所居住的农民工为主。也就是说不要把没有工作的流动人口过分地吸引为户籍落户对象。
二是保障到位。农民工转户以后,应该有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住房五个方面、“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享受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现在事实上是有区别的。比如医疗保险,城市居民企业缴交1000多元一个月,农村的农民工可能只缴交了三四百元。养老保险也有这样的差异。农民工子女读书跟城市居民子女读书保障也有所不同。
三是农村权益自主处置。农民工转户以后在城市立足未稳,从保护其权益出发应尊重其意愿,允许其保留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也就是农村的“三块地”,是他的资源、有价的财产,在这个意义上,尽管资源是集体所有权,但是使用权归农户,农户哪怕进城了,这三块资源应该允许他自愿保留,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设计,在制度设计上要提供保留、流转、退出等多种选择,以公平的方式来进行市场化的选择。
四是合理分布。通过科学设置落户的条件,引导转户的居民、农民工在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按4:3:3的比例梯次分布,既避免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也防止小城镇就业和社会管理不堪重负。“4:3:3”就是说,差不多有2亿多的农民工要落户,其中40%可以在五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落户,30%在中等城市落户,还有30%在小城市、区县城里落户。这样合理梯次的分布,使得各方面相对均衡。
五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长周期共担的成本机制。大家经常有一种恐惧心理,认为一个农民工在城里落户,平均要消耗十万元以上的成本。按这笔账来算,两亿多农民工差不多会消耗30万亿元的落户成本。许多城市管理者一听到30万亿元,就吓得不敢落实农民工的户籍制度改革,其实这属于杞人忧天,没有真正算过账——
首先,农民工这个十几万元成本,并不是完全由政府来承担的。里边有40%的成本是由招聘农民工的企业来承担,比如养老、医疗或者其它的一些负担。还有30%是农民工家庭自己承担,过去十几年在城里的这些农民工都是自己在承担。还有30%是政府必须承担,比如一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配套。但实际上,农民工哪怕不落户,只要他们在城里活动,那么这些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政府就已经在承担了。
所以,这个承担的比例是可以按照“4:3:3”客观地分解的。
其次,这种“4:3:3”的任务并不是一年完成的,农民工在这里工作十几年、二十年、三十年,这个任务至少可以分解到15年以上。也就是说这30万亿元是15年来承担,一年承担2万亿元,这2万亿元再按照“4:3:3”的比例来分摊,各个方面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第二,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群,培育城镇体系。城市群是人口大国城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北美、大西洋沿岸的城市群,五大湖的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的城市群,都是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我国过去30多年的高速发展,也得益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几大城市群的带动。最近讨论的长江经济带,从规划角度讲,也有一个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构建大都市连绵带的问题。
黄奇帆认为,推进城镇化应当以构建城市群为目标。积极培育包括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的城镇体系,促进城市之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功能互补。他表示,从长远来看,户籍制度放开已成必然趋势。但是短期内还不应该完全放开,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北京、上海等人口已经超过2500万的超大城市,暂时更不宜完全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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