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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05 来源:网络
(七部门: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吕银玲)10月20日,记者获悉自然资源部官网于10月9日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答复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长期以来,城镇户籍子女无法继承农村宅基地引发了诸多困惑,《答复》无疑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同武律师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以前在司法实践中是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但宅基地也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由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继承的。宅基地的转让也受到限制,只能在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依法转让。
“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丧失其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主体资格以后,是否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曾经是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领域的核心问题,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担心会造成农村土地资源流失、对农村住宅管理造成混乱,另一方面可能会存在违背农村居民‘一户一宅’规定的情况出现。”高同武说。
高级房地产经纪师周正国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以前由于宅基地只能是集体产权,收回来要归村所有,维护村里的利益。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农业社会的模式,在流动的社会是不可持续的。”
相关规定不可避免地对人口流动造成了一定限制。“原来的法律规定子女是农村户口,农村宅基地产权可以永久继承,不允许城镇子女继承。这导致很多人不敢把户口迁出农村,本质上会影响人口流动。”周正国说,“比如到深圳打工,户口不愿意挪过去,因为老家还有福利待遇。宅基地可能有拆迁补偿,也可能享受村里工业园出租的分红。不让城镇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就会阻碍人口流动。”
“从2019年开始,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就成为政策主旋律,目的在于推进城镇化,做大中心城市,打造经济新增长极。但人们进城落户的普遍担忧在于:一旦进城落户,从农村户口变成城镇户口,那么是不是必须以放弃承包地的使用权为前提?老家的房子是不是必须拆迁或收回?”高同武也表示。
为此,去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在高同武看来,今年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关键一年。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高同武分析称,房地一体原则下,房产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继承,有利于维护农村居民合法权益。我国的土地性质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公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到期可自动续期;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没有期限限制,但严格限制在农村集体范围之内,且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如果只能继承房产而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无疑是对农村居民权益的巨大损害。
“《答复》解决了这一现实问题。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城镇户口人员可以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但这并不意味着城里人可以下乡买地建房。城镇户口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对财产权的明确保障,更为农民进城落户消除后顾之忧。”高同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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