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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4-22 来源:网络
(女子冒用孪生姐姐身份证乘火车进站时穿帮,被深圳警方罚500元)
原标题:女子冒用孪生姐姐身份证乘火车进站时穿帮,被深圳警方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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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邱墨山通讯员赵雅婷陆思宇身份证丢失后,张某一直未回老家进行补办。等到乘车时,为了图方便,她便冒用了孪生姐姐身份证。没想到,在东莞火车站刷票进站时,张某被民警拦下。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张某被深圳铁路公安处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察同志,请你帮帮我,为什么我刷身份证进不了站?”7月18日上午11时左右,一名穿着黑色上衣的女子在东莞火车站进站口多次刷票进不了站后,向正在值勤的东莞站派出所民警求助。民警接过从该名女子手中递过来的身份证和车票,核验后确认票证信息一致。但是,民警仔细观察后的发现,该名女子和身份证上的照片有一些不同。于是,民警便询问该名女子身份证是否是本人所有
刚开始,该女子坚持说证件是自己的,但是民警的再三询问后,女子显得有点心虚,便支支吾吾起来,一会说是自己的,一会又说可能不是自己的。为了不影响其他人刷票进站上车,东莞所民警将举止异常的该女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东莞所民警进一步的调查询问,该女子承认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实。原来,该名女子叫张某,27岁,是广东梅州人,现住在惠州石湾镇,自己的身份证在今年年初遗失,一直没有回老家补办。为了能方便乘车,张某想到自己和姐姐是孪生姐妹,长相非常相似,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应该能够顺利进站乘车。于是,张某就拿了姐姐的身份证,在网上订购一张7月18日从东莞至深圳的车票。
但是,张某在东莞站自助进站闸机想要刷脸进站时,始终通不过验证。为此,张某还找到了民警请求帮助。结果,民警一下就发现了她冒用姐姐身份证的事实。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张某被深圳铁路公安处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深铁公安提醒所有旅客,身份证遗失可以到火车站指定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用于购票进站上车,切不可贪一时方便,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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