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生入户婴儿申报须知(政策外)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5-21 来源:网络
(深圳出生入户婴儿申报须知(政策外))
2021-06-12
政策外出生的婴儿(含超生、非婚生育,下同),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3年8月6日(含)前出生的婴儿,婴儿出生时母亲是本市常住居民或者父母双方是本市常住居民的;
2.2003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婴儿,其父母一方在出生时是本市居民;
1.宝贝《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户籍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征收票据(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报告一个月以上,并提供婴儿未随父母进入外市(县)户口的证明(原件1份)。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由派出所受理后逐级呈报分局、市局核准。
1、政策生育一个孩子(含双胞胎或多胞胎),所需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经派出所当场批准后受理;
2.政策内生育二胎、政策外生育二胎、国(境)外生育二胎、收养二胎等特殊情况,经派出所受理后,逐级上报分局、市局审批。
搜索或扫描文末,关注【深圳办事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回复关键词【新生】,获取深圳新生入学,处理最新消息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